轻/中型迫击炮

综述:

日俄战争后,日本深深感到具有操作简单、运动灵便、射击准确等优点的迫击炮对依赖步兵作战的日军重要性,随后开始研制了多种口径的迫击炮。在二战前后生产了70毫米、80毫米、90毫米、120毫米以及150毫米等多种口径轻/中型迫击炮,用于装备日军(二战时期,日军将90毫米以下口径的轻型迫击炮称为曲射步兵炮,而90毫米以上口径的中型迫击炮才称为迫击炮)。

一般情况下,日军将轻型迫击炮配备给步兵,中型迫击炮则配备给炮兵。但由于日本的资源缺乏,生产能力无法跟上战争需求,因此除了重型火炮的生产数量不足外,迫击炮的生产数量也同样受到限制,难以满足前线日军的作战需求,所以,这些轻/中型迫击炮一般只配备给日军的甲级师团,由此导致在中国的抗日战场、东南亚战场以及太平洋战场上,都难以见到日军大规模使用迫击炮进行作战。

系列型号

99式81毫米轻型迫击炮

基本技术数据:

口径:81.4毫米;

炮管长:1269毫米;

炮管倍径:15.6倍;

炮重:122.4公斤;

火炮射角:45~85度;

配属弹种:榴弹(3.33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照明弹;

炮弹初速:196米/秒;

最大射程:2850米;

服役时间:1937年~1945年。

97式90毫米轻型迫击炮

基本技术数据:

口径:90.5毫米;

炮管长:1217毫米;

炮管倍径:13.4倍;

炮重:172.5公斤;

火炮射角:45~85度;

配属弹种:榴弹(5.26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化学弹、照明弹;

炮弹初速:227米/秒;

最大射程:3800米;

服役时间:1935年~1945年。

02式120毫米中型迫击炮

基本技术数据:

口径:120毫米;

炮管长:1535毫;

炮管倍径:12.7倍;

炮重:260.0公斤;

火炮射角:40~80度;

配属弹种:榴弹(12.76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化学弹、照明弹;

炮弹初速:239米/秒;

最大射程:4200米;

服役时间:1942年~1945年。

97式150毫米中型迫击炮

基本技术数据:

口径:150.5毫米;

炮管长:1935毫米;

炮管倍径:12.8倍;

炮重:342.0公斤;

火炮射角:45~80度;

配属弹种:榴弹(23.8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化学弹、照明弹;

炮弹初速:212米/秒;

最大射程:3850米;

服役时间:1937年~1945年。

战场上的日军轻/中型迫击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