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俄战争后,日本深深感到具有操作简单、运动灵便、射击准确等优点的迫击炮对依赖步兵作战的日军重要性,随后开始研制了多种口径的迫击炮。在二战前后生产了70毫米、80毫米、90毫米、120毫米以及150毫米等多种口径轻/中型迫击炮,用于装备日军(二战时期,日军将90毫米以下口径的轻型迫击炮称为曲射步兵炮,而90毫米以上口径的中型迫击炮才称为迫击炮)。
一般情况下,日军将轻型迫击炮配备给步兵,中型迫击炮则配备给炮兵。但由于日本的资源缺乏,生产能力无法跟上战争需求,因此除了重型火炮的生产数量不足外,迫击炮的生产数量也同样受到限制,难以满足前线日军的作战需求,所以,这些轻/中型迫击炮一般只配备给日军的甲级师团,由此导致在中国的抗日战场、东南亚战场以及太平洋战场上,都难以见到日军大规模使用迫击炮进行作战。
基本技术数据:
口径:81.4毫米;
炮管长:1269毫米;
炮管倍径:15.6倍;
炮重:122.4公斤;
火炮射角:45~85度;
配属弹种:榴弹(3.33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照明弹;
炮弹初速:196米/秒;
最大射程:2850米;
服役时间:1937年~1945年。
基本技术数据:
口径:90.5毫米;
炮管长:1217毫米;
炮管倍径:13.4倍;
炮重:172.5公斤;
火炮射角:45~85度;
配属弹种:榴弹(5.26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化学弹、照明弹;
炮弹初速:227米/秒;
最大射程:3800米;
服役时间:1935年~1945年。
基本技术数据:
口径:120毫米;
炮管长:1535毫;
炮管倍径:12.7倍;
炮重:260.0公斤;
火炮射角:40~80度;
配属弹种:榴弹(12.76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化学弹、照明弹;
炮弹初速:239米/秒;
最大射程:4200米;
服役时间:1942年~1945年。
基本技术数据:
口径:150.5毫米;
炮管长:1935毫米;
炮管倍径:12.8倍;
炮重:342.0公斤;
火炮射角:45~80度;
配属弹种:榴弹(23.8公斤)、纵火弹、烟雾弹、化学弹、照明弹;
炮弹初速:212米/秒;
最大射程:3850米;
服役时间:1937年~1945年。